信用服务机构自主申报温馨提示

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《山东省信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(鲁发改信用〔2021〕778号)提出,省发展改革委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开发“山东省信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系统”,组织信用服务机构在线自主申报,开展信用服务机构综合监管业务。信用服务机构可以登录信用中国(山东)网站上的监管系统入口,申报基本信息和信用业务年度报告。信用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,通过实名认证,在线自主申报。信用服务机构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合法性负责。

据此,“信用中国(山东)”官方网站开设了“信用服务机构自主申报”栏目,将为您提供您所在单位基本信息、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和信用业务年度报告的自主申报服务,并允许我们在“信用中国(山东)”官方网站上按照相关约定公开这些信息。信息的真实性由您自己负责,如因提交了虚假信息而造成的任何后果,由您自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点击“我要申报”后,首先跳转至“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”进行实名认证,请您耐心地按照“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”的流程进行登录或注册,请使用“法人登录”帐号登录,登录后会自动跳转至申报页面,您就可以按照页面提示认真、准确地填写各类信息了。填写完成并仔细核对后,可点击“提交”按钮提交。

非常感谢您对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大力支持,您的支持是我们进一步推动信用建设的强大动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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